记者从2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有关部门将抓紧组织各地方,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梳理报送一批符合投向领域、前期工作成熟、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增发国债项目,尽快选定项目并下达项目清单和安排金额,确保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能在今明两年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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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明确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整体提升我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表示,增发国债项目精准聚焦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优先支持建设需求迫切、投资效果明显的项目,坚决避免安排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把国债资金用在刀刃上。对于在建项目,要求各项手续完备。
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研究论证比较充分、具备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能够尽快开工建设,特别是一些急需项目能够在明年汛期前建成投用。对于部分前期工作较为复杂的重大项目,原则上也不得晚于明年6月底开工建设。
据悉,相关部门将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筛选审核,加快推进国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强化用地(用海)、环评等要素保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地方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能在今明两年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
“当前已进入四季度10月下旬,根据相关工作进展和项目储备等情况,增发的国债资金初步考虑在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5000亿元,能够以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工作落实。”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表示,此次增发的10000亿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使用,全部列为中央财政赤字,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不增加地方偿还负担。为了减轻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将一次性适当提高相关领域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或补助比例,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记者 汪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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